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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馥彤專欄:包包被偷走後 我去監獄探視那位小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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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馥彤專欄:包包被偷走後 我去監獄探視那位小偷

2022-11-09 社工/巫馥彤
在這裡,監獄管理員都喊他「呼號9027(化名)」。而在竊盜案審理的司法過程中警察、檢察官、法警都叫他另一個名字,那是與男性生殖器同音的名字。

「曉秀(化名),你好,我是馥彤」。坐到接見室玻璃和鐵欄杆前,我喚出他原本的名,他的神色瞬間凝結在空氣中,一動也不動。「曉秀」是自出生父母許予他的名字。

直到幾年前,轟動台灣的「鮭魚之亂」掀起改名旋風——「只要名字裡有『鮭魚』的民眾,即可享免費壽司吃到飽」。風潮襲捲各地,各式店家紛紛響應,「只要名字有xxx,即可免費享用xxx料理或贈送禮品」。

某Youtube頻道搶搭改名熱潮,推出活動——「只要名字和本YouTube頻道同名,就送給你現金一萬元!」。雖然該頻道名稱與男性生殖器名稱同音,讓許多人打退堂鼓,曉秀仍不畏大眾眼光與訕笑去戶政事務所改名了。將生殖器名稱冠上他的姓氏,成為他新的稱呼。

或許,有人會淡然地說:「姓名」只是表面的一抹浮雲。撥開雲層,裡面的個性、內在才能代表一個人。

然而,姓名在日常生活無所不在。回家去巷口超商取包裹時、不舒服去診所看醫生時、找工作面試時、去區公所辦事等,那些陌生人都會叫出你身分證上的姓名,作為識別象徵。

你的姓名將與你劃上等號,這是無可避免,亦無處可藏的。

姓名啊、自尊啊、自身堅持的原則啊,那些我們此刻視為重要、無價的,絕對不可能妥協、扔擲摒棄的。到了生存邊緣掙扎的時刻,我們仍可以堅定的相信,一切不會有所動搖改變嗎?

當突然被人持刀威脅,死亡猝不及防現身之際,我們可能憑藉「寧死也要保有尊嚴」,一瞬的意志力,堅持下去。

但當貧窮已成為生活常態呢?比死亡更慘的是「死不了啊!」陷入無望的循環,不知道哪天會結束,何時可以逃出這一切?

倒影。圖/取自Unsplash

每天,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日子,走路總是低著頭,看能否幸運地撿到有價值的東西,或沒抽完的菸屁股。經過公共電話亭時,習慣性將食指和中指伸進去退幣孔掏一掏,看有沒有上個人忘了帶走的零錢。在麥當勞,目光注意著哪桌食物沒吃完、哪桌客人要離開了,再迅速地將剩下的可樂和薯條端到自己桌上,以稍稍解渴果腹。

日復一日如是。

對自身的堅持與尊嚴、對未來的希冀與盼望,於逞力維持生存中一點點消磨殆盡。

他問我:修復式司法?那是什麼?

坐在接見室圓椅上,透過玻璃和鐵欄杆的孔隙看著另一頭的曉秀。他穿著因年久洗到薄透似雪紡、褪色如魚肚白的囚服,將咖啡色頭髮盤在頸後,露出秀氣乾淨的臉龐。

「曉秀,你好,我是馥彤」。

「我是東西被你偷的人,但我不在意,我沒有生氣。我也是一個社工,我想理解你,所以之前申請了修復式司法,但機關說你沒有意願,所以我才想來這裡接見你。」

他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:「『修復式司法』?那是什麼?我沒有收到任何相關的文件或通知書」。

站在我後方監聽監看的管理員說,「他去開庭也都說自己沒偷東西沒犯罪啊」。

我無法確定,曉秀是否有如實收到相關公文?

我的腦中接連跑出疑惑:「開啟修復式司法的程序中,機關是否有向當事人清楚說明何謂『修復式司法』?」

「當事人做出的決定,如何確認是否是在他充分了解『修復式司法』的意思下的結果?」

「機關確認當事人參與修復式司法意願的過程是如何進行?是檢察官或管理員口頭問他,或是有簽署任何正式書面文件?」

「如果當事人正在精神病的病發期,做出的決定是否有效力?」

曉秀說他不瞭解「修復式司法」是什麼意思,身邊也沒有家人、朋友或律師可以詢問。

他患有精神疾病,長期在街頭流浪、只有國小學歷,父親是重度失智症患者。他缺乏穩固的家庭支持,為經濟與社會弱勢。因為多起竊盜前科,陷入往返監獄和社區的輪迴——長達十二年。

除了從判決書上獲悉的這些簡短資訊,我還有好多問題想知道,想了解他的過去和現在——我問:「你來到這多久了?還剩多久的刑期呢?」他說:「一年多了,還有三年多的刑期。」

我好奇:「案件審理的過程有法扶律師協助你嗎?」他淡然回應:「沒有,我不知道怎麼申請。」

「你現在在這好嗎?有人欺負你或照顧你嗎?和同房同學相處得如何?」,面對我的關心,他抬頭瞄了一眼旁邊的監獄管理員,沒有回答。

於是我們成為了筆友

「有外面的朋友來看你嗎?」我追問。

「我沒有朋友。」

「在街頭時,或在監獄這裡有社工協助過你嗎?」

「沒有。」他果決地說。

我問一旁的管理員,「曉秀出監時,這裡會有社工協助他嗎?」

「這裡沒有社工。反正他出去沒多久又會再回來的。」

「什麼,這裡沒有社工?!」我驚訝以對。

2019年法務部開始以較無勞動權益保障的「承攬」合約,大量引進社工人力至矯正機關,並每年增加進用人數。我也是在這個時候進入監所工作的,成為該監所第一個社工。

雖然社工仍和收容人的人數比例懸殊,但我以為自那年起,至少每個矯正機關都有了社工進入,收容人得以獲得「尋求協助的管道與照顧的機會」。

然而,地獄不只十八層,悲慘沒有止境。

監獄。圖/取自hippopx

曉秀所在的這間監獄,成為該社工進用計畫被遺漏之處。許多受刑人是社會與經濟的弱勢,這裡卻沒有社工協助他們。終日厚雲壟蓋,陽光照映不進,受刑人們只得在狹促晦暗的水泥房,蜷著身子、雙眼失神地呆凝著天花板,待無數個日夜後,出監回到本就棘困貧乏的環境,輪迴於無間地獄,無一刻喘息。

法官沒有看見地獄的焦燙滾熱與漆黑幽暗。在判決書裡,法官看見的是曉秀多次「竊盜」的「不知悔改」。

然而,「偷」是結果,不是原因。

他生活在什麼樣的狀態與環境?富裕無虞或窮困潦倒、健康或生病?

他為什麼「偷」?關進監獄可以解決「偷」的成因嗎?什麼是可以有效維護社會安全、減少犯罪的方法?

人不會只有偷東西一個面向,我想看到他作為一個立體的人,更多元的樣貌。除了犯罪行為外,我們如何看見他作為一個人的樣貌?

最後接見時間結束前,我問「我可以寫信給你嗎?我想認識你、理解你」,我希望聽他說。

「我也想理解你。」他回。

他短短幾個字的回應,讓我既感動又激動。除了這些片面而單薄的資訊,我有好多問題想知道,想了解他的過去、現在,並且在心中暗自奢侈的期待,有天可以跟他看到天明。

巫馥彤專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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